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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事故現G2000場(資料圖)
  編者按:2013年已經接近尾聲,這一年曾經被網友關註的部分熱點新聞事件,卻仍無調查結果,成了“爛尾燒烤新聞”。
  《人禮服民日報》近日發表《新聞還會“斷篇”嗎?》一文,國家行政學院中國領導科學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雷強在文中指出:“針對有關部門的‘拖’字訣,關鍵在建立‘問政’機制,形成‘問、辦、評、改’的處理流程。”
  黃浦江死豬事件:無最終問責結果——————————房屋貸款————
  3月5日,黃浦江上游的松江水域發現大量死豬。接下來幾日,黃浦江水域撈出死豬長灘島的數字,從最初的幾十頭,發展到幾千頭。嘉興市畜牧局和環保局均承認存在養殖戶隨意丟棄死豬的現象。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回覆“死豬事件是因為付不起火葬費”: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是合理的。農業部通報上海黃浦江流域漂浮大量死豬事件的進展稱:所有打撈的病死豬都進行了深埋或焚燒等無害化處理。未發現病死豬進入流通消費環節。
  臨近年底,仍無關於黃浦江死豬事件的問責結果對外披露。 
  ◆點評:從“黃浦江死豬”來看,媒體報道黃浦江死豬多年來一直發生,不過這次數量龐大才引起重視而已。死豬浮屍黃浦江,對於江水水質污染、對於居民飲用水源安全等有無影響?相關部門為何一直視而不見,抑或熟視無睹?環保預警機制、應急機製為何漏洞百出?數千頭死豬浮屍黃浦江,對水質當真就沒有一點影響?影響幾何?關係民生的水源水質保護機製為何沒有發揮作用?除了死豬,其他的生產生活垃圾對於水源水質有何影響?相關部門是否對此有足夠的調查研究,數據是否詳實,又採取了幾多防護措施?
  “黃浦江死豬”不是一個單獨的事件,它所折射出的種種問題,與塵霾壓城、癌症村地圖和土壤污染一樣,事關信息公開、利益關切、公眾參與、輿論監督、政府責任,是這個社會在改革深水區所要面臨的一系列考驗。
  浙江張氏叔侄冤案調查:無調查結果——————————————
  今年3月,坐牢十年的浙江張高平、張輝叔侄得到了無罪判決書。2003年杭州“5·19”姦殺案發生後,以聶海芬為首的杭州警方辦案人員在沒有物證和目擊證人的情況下,通過“突審”張氏叔侄,獲得了 “鐵證”, 張輝、張高平因此蒙冤入獄。
  4月,浙江政法委表示已經介入張氏叔侄錯案,包括主要偵辦此案的“女神探”聶海芬在內的相關人員將面臨調查。一個月後,媒體指出,在杭州的公安系統,不少人對聶海芬抱以同情和肯定態度,並且“她現在的職務還是大隊長,依然在一線工作”。
  9個月過去了,此案的調查沒有任何進展對外公佈。也沒有公開消息稱,包括聶海芬在內的一系列相關責任人是否被追責。張氏叔侄冤案調查,變得渺無音訊。
  ◆點評:誠然,聶海芬不是唯一對這起冤案負責的人,但是聶海芬是目前為止唯一一個所有公眾都知道應該對這起冤案負有責任的人。也許在聶海芬進入警界的27年裡,曾經做出過許許多多傑出的貢獻,守護的杭州市的社會治安,但是功過不能相抵,尤其是在這樣法律是非的分界線上。如果冤案往往止於賠償就好了,等於是納稅人在為辦案中的違規者們“買罪”,這樣權責不對等的制度對“聶海芬”們沒有約束力。
  廣東“鎘大米”事件:7個月無新信息公開——————————————
  今年5月,廣東省食安辦公佈了廣州市等10個地市大米鎘含量抽檢數據,有120個批次不合格。廣州共抽查815批次大米及米粉,有73個批次鎘含量超標,不合格率近9%,生產企業以廣東和湖南為主。此前,在媒體的一再追問下,廣州食藥監局才相繼公佈4家被檢米及米製品鎘超標的使用單位及其鎘含量,隨後又公佈鎘超標的8批次鉻超標米的品牌及米製品生產廠家,但是沒有更多關於產品流向及查獲數量信息被公開。
  時隔7個多月,記者查找廣東省食藥監局、湖南省食藥監局網站都未發現有關“鎘大米”事件任何新的信息公開。在經歷了五六月份的媒體風暴後,有關部門對公眾有關“鎘大米”事件調查、處理的追問如石沉大海。
  ◆點評:在鎘超標大米事件的發酵過程中,媒體緊盯事件的三個根本問題:信息不暢、土壤污染、監管不力。
  《東方早報》認為,及時、全面公佈有毒有害食品信息,必須成為一條不容逾越的執法底線。《羊城晚報》的評論文章指出,建立和落實規範的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及職能部門失職瀆職的問責機制已不可或缺。《新京報》亦在探討信息公開背後的問題,文章稱,面對輿論,相關部門和專家不能總想著讓老百姓別吃一個地方產的米,而應該及時調查、公佈鎘大米的成因和銷售流向。
  在“黑名單”完全公佈後,媒體的評論指向了大米產地的土壤污染問題。
  《廣州日報》發表評論文章指出,鎘大米不僅是食品安全問題,更大程度上則是環境污染問題。大米的鎘含量等安全標準應當列入必須進行的安全檢測。《京華時報(微博)》也認為,須從根本上改變一些地方的政績考核體系,徹底摒棄落後的經濟發展模式,將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放到重要的位置上來。
  潼關“國土局長打記者”6個月仍無調查結果?————————————
  距陝西省潼關縣成立聯合調查組調查“國土局長趙永峰打記者”事件已6月有餘。7月1日,潼關縣國土局工作人員曾向人民網證實“新局長趙磊已上任”,卻未透露趙永峰的去向。10月14日,記者再次致電潼關縣國土局、紀委以及渭南市國土局,詢問調查結果,均未得到明確答覆。
  對於趙永峰與記者之間的衝突及其事件背景,至今未有結論。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對於趙永峰當天與記者發生衝突的原因,一位當地媒體人透露“這兩名記者得知趙永峰被反映乘坐豪華車、是一座金礦的幕後老闆、在多地擁有多套房產、安排親友‘吃空餉’等情況後,前來求證。” 上述報道還提到,也有消息稱,兩名記者是因有人舉報渭南市潼關縣轄區一座金礦半年內連續發生3起傷亡事故,前往當地調查。
  記者曾多次致電渭南市、潼關縣相關部門,詢問有關趙永峰的調查進展,均未得到回覆。趙永峰因何被免?去向如何?至今仍無調查結果公佈。
  ◆點評:國家行政學院法學教研部副主任楊小軍指出,職位高的官員,雖然位高權重,但是受到的制衡、監督和關註也大得多。反而是一些職位偏低的基層幹部,因為缺乏外界關註、監督,在權力運行中有很多空子可鑽。正因如此,一些基層幹部養成了飛揚跋扈的作風。一些“小官”在違法違紀過程中表現得無所懼怕、毫無遮掩,這值得反思。
  “大師”王林非法行醫:調查4個月沒有結果—————————————
  今年7月,王林因被曝出與內地政商界和演藝圈多位知名人士合影,引起廣泛關註。8月初,江西省衛生廳曾向人民網記者證實:對王林涉嫌非法行醫的調查正在進行中。同時,蘆溪縣公安部門也以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對其進行調查。
  有關王林的最新消息,是“王林訴弟子返還港屋案勝訴”,此前還有網絡上的報道稱““王林稱自己在臺灣,沒有相關部門來找他調查”、“王林在香港購豪宅,系港人內地無法引渡”等。
  記者上個月曾分別緻電江西省衛生廳和蘆溪縣公安局詢問調查情況,均未有進展披露。至今已經4月有餘,仍然沒有任何官方通報調查進展。
  ◆點評:從李一、王林身上,我們還發現,氣功不再只是一種“民間信仰”,而是官員、明星等等所謂精英群體的“精英信仰”。王林更像一個官商星之間的掮客,他們紛紛投奔王林門下,並非只是為了求醫問藥、占卜前程,而是為了合縱連橫,甚至狼狽為姦。
  “民間信仰”演化為“精英信仰”,這才是王林的底氣所在,這才是所謂神功最大的“靠山石”。不難想見,所謂“王府”還可能成為地方經濟的一張名片,氣功大師成了一方的形象大使。我想,這是地方有關部門遲遲不願查處的難言之隱吧。以此看,地方官員如此戰戰兢兢,真的是怕被王林的神功戳中痛處呢。
  王林本身是一張試劑,從他身上,可以檢驗出我們得了什麼病,病情有幾分。可地方部門開出的“非法行醫”的診斷書,能起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嗎?
  教科院院長被曝攜妻公款出國 豈能一辭了之———————————
  7月29日召開的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職工大會上,中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人員宣佈,袁振國不再擔任教科院院長等相關職務。教科院職工稱,紀檢人員還在會上通報,有關部門已瞭解袁振國存在出國(境)團組、出差報銷違規等行為,教育部同意其辭職。
  7月15日,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袁振國先是被曝攜妻子公費出國,隨後又被指在成都出差住五星級賓館,涉嫌住宿費超標。袁振國隨後做出了三點回應:一是網友曝光的行程單是旅行社曾經做過的方案,根本沒採納;二是教科院規定出國訪問中,文化考察參觀費用一律自費;三是妻子是英語教授,有自己的出訪任務,同行目的是為了節省中國教科院的英語翻譯開支,且與教科院經費無關。
  袁振國的回應引髮網友系列質疑:出國考察為何讓旅行社出方案,到底是考察還是旅游?行程單是否真的沒有採用?那被採用的行程單能否曬一曬?各自出訪任務不同,節省翻譯開支從何說起?其妻子此行的消費,是由哪個部門支付的?能否公佈其消費單據?
  ◆點評:公務出國變身“公款出國旅游”,事關公帑支出的合法性和公務活動的嚴肅性,此事牽涉的人員也不僅僅是袁振國。所以調查也不能因袁振國辭職而止步,也不能長時間“正在核查”而無進展。曝光的問題若真實存在,必須儘快查明、嚴格追責,並給公眾明確的交代。
  河北免職“紅豆局長”:無後續問責調查進展——————————————
  今年4月,央視曝光了河北滄縣小朱莊地下水被污染事件。該地地下水被曝呈鐵紅色,近800只雞飲後死亡,村民23年來只能飲用桶裝水生活。對此,當地環保局局長鄧連軍面對央視鏡頭說:“紅色的水不等於不達標的水,比如說咱放上一把紅小豆,煮出來的飯也可能是紅色的。”這一雷人答覆迅速成為網絡關註的焦點,引來眾多網友“炮轟”,更有網友為其取名為“紅豆局長”。4月5日,鄧連軍被免職。。
  許多網友對於“免職”這一處分並不買賬。中華論壇網友“地球游民”認為,化工廠應該為環境污染負責,難道政府部門就不該為自己的失職瀆職負責嗎?新浪微博網友“獨立的橡樹”說:“作為重大責任的承擔人,下臺就行了嗎?何時能建立起有效的官員問責制度?”
  ◆點評:對鄧連軍的免職決定,究竟是出於對其任內治污不力的懲罰,還是為了平息“紅豆論”引發的輿情海嘯?有評論認為,對此事的調查,應該包括對持續甚久的污染事件本身的調查、對環保部門的調查,還要包括對政府自身是否瀆職的調查。否則,對一個當事人的免職,未必不是另一種敷衍。(趙艷紅 高澤華 實習生侯人渝/整理)
  
(編輯:SN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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